內蒙古自治區日前對土地增值稅政策作出重大調整,從7月1日起,凡在內蒙古開發建造商品房銷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均按商品房銷售價格確定預征率進行預征土地增值稅。其中,銷售價格超過8000元/平方米以上的,被要求預征的土地增值稅比率高達6%。
根據內蒙古地稅局公布的政策,銷售價格不超過3000元/平方米的商品房,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為1%;銷售價格超過3000元/平方米至4000元/平方米的,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為1.5%;銷售價格超過4000元/平方米至6000元/平方米的,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為2.5%;銷售價格超過6000元/平方米至8000元/平方米的,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為4%;銷售價格超過8000元/平方米以上的,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為6%。
專家表示,提高土地增值稅的預征率將直接影響到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現金流,從而有效打擊囤地囤房行為。
來源:中國證券報 編輯:鄧京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