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買了房,卻不住、不賣、不租,過多占有了土地資源,影響其他人滿足住房需求,為此應付出相應成本。
北京房價居高不下,中低收入家庭住到遠郊,生活備感艱辛、交通十分不便,而相當一部分市區的房屋卻空置著。
為此,我們應該借鑒法國、韓國、英國城市的經驗做法,結合北京的現實,對市內 5環以內的地區試征房屋閑置稅。建議如下:
對北京市內的項目空置房屋開征房屋閑置稅。對開發商竣工驗收后的商品房,空置一段合理時間如一年或二年后,即被認定為閑置房屋。房屋與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體,閑置土地要收取土地閑置費,閑置房屋也不例外。
對北京市內的長期閑置房屋的業主征收房屋閑置稅。買了房,卻不住、不賣、不租,過多占有了公共土地資源,影響其他人滿足住房需求,其消費行為產生外部負效應,為此應付出相應成本。
建立強有力的開征房屋閑置稅的組織協調機構。建議由政府牽頭,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稅務、土地、城建、房管、水、電等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開征房屋閑置稅工作指導小組,研究制定試征房屋閑置稅的規則、標準,制定相關配套措施政策。
??? 來源:人民網 編輯:諶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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