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重慶頻道1月5日電(記者歐陽虹云)重慶市近日發布“進一步推進排污權(污水、廢氣、垃圾)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工業企業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于2015年1月啟動。此外,重慶將組建重慶資源與環境交易所,作為專門的排污權有償使用交易平臺。
排污權是指排污單位經核定、允許排放污染物的種類和數量。本次啟動的工業排污權交易污染物指標包括:污水(化學需氧量、氨氮)、廢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工業垃圾(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另根據通知,其他行業排污單位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在條件成熟后實施。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污權儲備先在渝東南生態保護發展區和渝東北生態涵養發展區的農村地區實施。
記者獲悉,重慶還將組建重慶資源與環境交易所,作為專門的排污權有償使用交易平臺,對全市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進行統一組織和實施;在新的平臺組建前,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在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進行。
通知明確規定,排污權交易主體包括排污單位、政府,以及符合條件的其他法人主體、合格投資者。而被列為環保信用不良、實施環保掛牌督辦、污染源限期治理、區域限批或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進行交易的排污單位,在整治完成前不得進行排污權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