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下月起農村污水處理用電執行大工業電價
下月起農村污水處理用電執行大工業電價
高峰時段電價不上浮 電費支出可大大節省
為促進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省物價局近日出臺政策,規定從8月1日起,所有農村污水處理用電都執行大工業電價。同時,執行特殊的峰谷分時電價政策,高峰時段電價不上浮,低谷時段正常下浮。
作為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工作的主要內容,污水處理目前主要采用微動力系統和濕地系統兩種。采用微動力系統的,日常運行費用中電費支出占較大比重,新的用電政策將極大減輕基層負擔。以泰寧為例,該縣是我省農村環境連片整治重點區域,全縣45.5%的建制村開展整治,在此過程中,就遇到污水處理用電縣、鄉(鎮)負擔過重的問題。省物價局到泰寧調研,傾聽群眾呼聲,對全省農村污水處理用電迅速出臺電價支持措施。執行大工業電價后,每千瓦時可節省0.1325元,又由于微動力污水處理系統運行比較靈活,可以更多地選擇在電價較低的低谷時段運行,電費支出可大大節省。
實習編輯 黃金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