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今年以來發生的多起涉及不可移動文物的違法事件,哈爾濱市公布了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不可移動文物名錄,任何團體及個人破壞不可移動文物將受到法律嚴懲,產權人未經管理部門同意對文物擅自修繕、改造的也將被追究責任。
記者22日從哈爾濱市政府新聞辦了解到,通過對哈爾濱市境內5.3萬平方公里地上、地下、水下不可移動文物調查,包括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石窟石刻等在內的2014處普查成果晉升為該市不可移動文物序列。其中,產權國家所有1486處,占總量的七成以上。任何團體及個人破壞不可移動文物行為將受到處罰,觸犯刑法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今后,產權人及使用人對不可移動文物進行修繕、改造時,應及時向當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未經同意擅自施工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對其進行處罰。對于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有損毀危險,所有人不具備修繕能力的,當地政府應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