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蘭赴美維權案正在往大家所意想不到的方向發展。繼桑蘭報案稱其在13年前被監護人父子性侵犯,但紐約檢方認為沒有任何證據而不予立案之后,桑蘭的代理律師海明更是在今天發表微博稱,他已經把桑蘭告上法庭,索要律師費、法庭費。
近段時間以來,海明律師幾乎天天在網上發微博,并一改之前力挺桑蘭的立場,而是把矛頭直指桑蘭,針對桑蘭發表了不少批評之詞。他在今天的微博中稱:“我和桑蘭還是兄妹關系。她欠我錢,我已經在法院告她,但是我不會做對不起良心的事。網友說要我揭發保密協議,要我揭發性侵案作偽證,這是不可能的事。我怎么會因為金錢糾紛害人呢?我有桑蘭的護照,網友要我去移民局揭發她,撤銷簽證申請等。移民局探員昨天來了我律師樓,但是我沒有提起桑蘭的任何事,也不會做的。桑蘭這次來美,我為她付出很多。除了打官司,甚至她睡覺的枕頭和洗浴的毛巾都是我買的。真的像親兄妹一樣,我還是珍惜這段親情的,尤其桑蘭是殘疾人,大家不能做得太過分。我現在只是在法院告她不給律師費、法庭費等。正是:親兄妹,明算賬。我昨天還去看望她,特別提醒她樂觀寬心,還帶了吃的東西,希望她在紐約余下的一個月快樂開心。”
對于和桑蘭之間的矛盾,海明表示,之前桑蘭的經紀人黃健對他就不信任,黃健懷疑他對客戶的忠誠度,還和美國其他法律界人士討論過向他索賠400萬美元的事。而一直以來,海明以為這只是黃健的個人行為,并不代表桑蘭本人,但是,在桑蘭明確表示黃健可以代表她之后,雙方的裂痕開始增大。
海明向桑蘭索要律師費和法庭費,總計約1.8萬美元,其中律師費是15800美元。而在代理此案之初,他曾向媒體表示不收桑蘭的律師費。海明對此解釋說,他從未和桑蘭簽訂免費代理合同,雙方簽的是計時收費合同。一開始他以為桑蘭比較窮,出于同情心才暫時沒收錢。但桑蘭來到美國后,他發現桑蘭比較有錢,而且他為桑蘭爭取到了保險公司的額外賠償,桑蘭在受益后應該支付律師費了。
海明向桑蘭索要律師費,是在紐約檢方通知他性侵案不予立案之后。這被一些評論認為,海明是看到起訴桑蘭的監護人劉國生、謝曉虹沒有勝算,而且面臨莫虎律師的懲罰動議,想打退堂鼓,這才故意以索要律師費的名義和桑蘭鬧翻,以讓桑蘭一怒之下和他解約,從而達到脫身的目的。
桑蘭曾對媒體表示愿意支付律師費,并聲稱如果官司能打勝,愿意提一籮筐的錢感謝律師。但是,她至今沒有付錢。在收到海明發出的賬單后,桑蘭表示要有收據才能給錢。
來源:北京晚報 編輯: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