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大會通過了《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規定了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的定義、文化和自然遺產的國家保護和國際保護措施等內容,此后建立了《世界遺產名錄》。世界遺產的選出是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委員會來投票開會決定的。其中世界遺產分為自然遺產、文化遺產和文化與自然雙重遺產。在柬埔寨首都金邊舉行的第37屆世界遺產大會6月23日完成持續三天的新增世界遺產項目審議,通過19處新增世界遺產,其中日本富士山入選文化遺產。
這是2010年2月2日在空中拍攝的日本富士山。 新華社/路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