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州林業局創建廉政風險防范機制
今年以來,大理州林業局開展廉政風險重點環節防范管理工作,制定實施方案,從理順崗位職責入手,查找風險環節,開展風險評估,建立權力制約機制,完善防范制度,推進了大理州林業局廉政建設和林業快速發展。
一、理清崗位職責。大理州林業局圍繞林業行政審批權、行政執法權、人事任免權、財物管理權、項目實施分配權的行使,對每個科室、每個單位、每個崗位、每個人員的工作職責、法定業務流程進行認真梳理,繪制了22項審核審批工作流程圖,逐一確認權力行使的依據、界限和責任,并對一人多崗、職能交叉事項權力運行和工作流程進行優化配置,使權力運行的每個環節相互銜接、相互制約。
二、查找風險環節。大理州林業局從崗位職責入手,采取“共性”與“個性”防范相結合的方法,思想道德風險、外部環境風險等具有共性風險,實行共性防范管理。行政決策、行政審批、行政執法、人財物管理等具有個性風險,實行個性防范管理。按照“自己找、群眾提、互相查、領導點、集體定、組織審”的方法,從思想道德風險、外部環境風險、崗位職責風險、業務流程風險和制度機制風險五個方面,共排查出風險表現形式252條。
三、開展風險評估。大理州林業局對林業廉政風險的內外因素、主客觀原因進行分析判斷,按風險發生機率或危害程度,將風險評估界定為三級。通過評估界定,全局排查出一級風險25條,二級風險107條,三級風險 120條。一級風險監控部門為相關單位和科室,責任人為局主要領導;二級風險監控部門為相關單位和科室,責任人為黨組成員、副局長;三級風險監控部門為相關單位和科室,責任人為局屬事業單位領導和局機關科室負責人。
四、建立權力制約機制。一是實行主要領導不直接分管科室制度,調動班子成員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保證主要領導能夠集中精力調查研究、謀劃全局、督促各方面工作的落實;二是實行人、事、財分管領導交叉審批制度,形成分工合作、相互監督制約的權力運行機制;三是規范和創新決策權行使程序,下級上報的人、財、物請求報告,先由局辦公室統一受理,提出擬辦意見,批轉職能部門提出意見,再由分管局領導提出審核意見,最后再按科學決策程序審批;四是實行科室之間交叉審核、審批制度。
五、完善風險防范制度。一是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制定《中共大理州林業局黨組關于貫徹執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實行干部選拔任用黨組票決制;二是完善會議決策制度,全州性重要工作和人事工作由黨組會研究部署,部門重要工作由局務會安排部署,部門重大工作措施和重要事項由局長辦公會討論決定,專項工作由專題會議研究決定,日常工作由全體職工會議安排;三是完善科學決策制度,成立專家咨詢委員會,對林業政策性、專業技術性強的工作,局黨組把專家委員會咨詢意見作為決策的重要依據;實行評審會制度,對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核桃種植等年度作業設計,邀請專家和相關部門領導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開展專項核查,對核桃產業發展等重點工作,委托云南省林業調查規劃單位獨立開展專項核查,為科學決策和政策兌現提供依據;四是完善績效評價制度,采取書面征求意見、召開座談會、發放測評表等形式開展績效評價,實行“上評下、下評上、外評內”的效能考核評價機制;五是完善預防監督制度,與州檢察院建立涉林職務犯罪預防聯動機制,邀請有關部門開展聯合檢查、專項檢查和內部審計;六是實行廉政風險防范管理工作定期檢查監督制度。
來源:中國日報云南記者站(通訊員 蔡蒼浩)編輯: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