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最大股權糾紛案開庭 爭奪云南白藥股權
8月23日上午,福建民營企業家陳發樹訴云南紅塔集團的云南白藥股權糾紛案在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正式開庭審理。該案涉資金額高達22億元,被稱為新中國成立以來“國內最大的股權糾紛案”。
庭審中,雙方的辯論聚焦圍繞“國資轉讓”的兩個重要問題:一是使該轉讓合同停止履行的中煙草是否具有最終的股權轉讓審批權;二是中煙草的拒絕理由——“國有資產流失”究竟如何界定?
陳發樹的代理律師在現場提出,有權審批本案所涉及股權轉讓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是財政部,而不是中國煙草總公司(簡稱“中煙草”)。他指出,在給陳發樹的通知答復中,云南紅塔亦用“上級主管單位”中煙草偷換了《股權轉讓協議》第26條中的“有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概念,造成了審批程序正當的假象。
而庭審的另一大焦點——關于“國有資產流失”如何界定的問題,則直接關系到中煙草做出的批示是否合理合法。陳發樹的代理律師說,“按照中煙關于國資流失的邏輯,如果價格漲了,就是國有資產流失,如果價跌了就是合法轉讓。一個誠實守信的企業,不能只買漲不賣跌。”
原告方希望法庭對股權審批流程相關事實鑒定清楚,從平等保護民營經濟的憲法原則出發,敦促被告方云南紅塔集團繼續履約。此次開庭審理是繼今年3月15日首次交換證據后,控辯雙方第一次對簿公堂。
2009年1月,中國煙草總公司同意云南紅塔有償轉讓其所持有的云南白藥無限售條件的流通國有法人股份6581.3912萬股。同年9月,云南紅塔與福建民營企業家陳發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約定將其持有的占云南白藥總股本12.32%的股份全部轉讓給陳發樹,總交易額超過22億元。
云南紅塔在簽訂轉讓協議并受到陳發樹支付的全部股份轉讓款后,未按轉讓協議的約定及時報請有權國資監管機構審批,使得轉讓協議處于等待報請批準后履行過戶的狀態。
2012年1月,中國煙草總公司稱“為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不同意本次股份轉讓”。至此,陳發樹的云南白藥股權轉讓合同被正式拒絕。
在轉讓協議簽訂之后,云南白藥股價一路上升,經過2009年每10股轉增3股派1.8元 (稅后),以及2010年每10股派0.9元(稅后)兩送轉之后,截至2011年9月30日,云南紅塔已持有云南白藥8555.81萬股,占比仍為12.32%。按照8月22日云南白藥的收盤價計算,陳發樹所要購買的這部分股權價值將超過54億元。(記者 李映青 郭安菲)實習編輯:李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