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媒體報道上海、北京、廣州、重慶四個城市將試點征收住房保有環節房產稅。對此,有關稅法專家表示,目前我國的稅收立法權統一收歸中央,地方并無權力單獨開征房產稅,但是,中央的確有可能統一部署,在幾個房價較高的城市向個人住宅試點房產稅(據昨日《新京報》報道)。
近年來一直熱議的物業稅,是一個全新的稅種,其通過程序異常繁瑣;所以極有可能用房產稅先行替代物業稅,以便更快出臺,進而抑制居高不下的房價,使房地產市場步入良性發展軌道。
應當說,房地產稅并非一個新稅種,早在1951年開始征收城市房地產稅,1986年開征房產稅,2009年財政部將這兩個稅種合并為房產稅,征稅對象為經營性房產。而將現行房產稅的征稅對象擴大到家庭個人房產,一直都是完善房產稅的方向,而且在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也明確提到這一點。
正在動議的房產稅,不僅符合我國現有國情,也符合國際通用做法。美國土地面積比我們多很多,因征收房地產稅,美國中產階級有兩套房子的非常少。世界上黑房率最高的是澳大利亞,澳大利亞不征收房地產稅,全世界人都到那里買房子。
現在的問題是,雖然房產稅出臺是形勢所迫,但是要實現房產稅的順利出籠,有一個前提條件必須做好,那就是正稅、明租、清費。在目前的房價構成中,稅費及房產商利潤占到60%,建筑成本只占40%。購房者買一套房子的錢,有30%-40%是繳了各種稅費。先說“多如牛毛”的稅。有稅率為3%的契稅;稅率為5%的營業稅;從30%到60%稅率為四級累進稅率的土地增值稅;稅率為營業稅7%的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為3%的教育費附加稅;稅率為0.5%。的印花稅;另外,還有房屋銷售所得稅和二手房轉讓稅等等。
再說負擔沉重的租。土地出讓金實際上就是政府讓土地使用者一次預繳了70年租金。由于地租是個無本萬利的買賣,且大都不納入財政預算盤子,如此一來,地方政府都對此樂“收”不疲,每年都有上萬億元的進賬,成為他們自由支配的“金庫”。
還有“五花八門”的費。各地政府在房地產開發過程中所征收的費用,有藍圖審查費、防雷檢驗費、防震檢測費、綠化費、墻改費、施工放線費、規劃設計費、人防費、文物勘探費、施工合同鑒證費、預算審核費、管線綜合竣工圖設計費、電力委托費等等多達50余項,涉及25個部門。
顯然,在沒有徹底厘清房產稅與現有稅租費兩者的前提下,就貿然征收房產稅,那么此前在流通環節的稅租費怎么辦,這些問題如果處理不妥,不僅會使該稅種變成一種火藥味十足的懲罰稅,管理者也會被質疑“只斂財、不做事”。
因此,要想使房產稅順利開征,先要做好房地產領域的稅租費整合工作。具體點說,正稅,是在稅制改良中既要照顧到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搭建一個規范化房地產稅收體系,又要把不具備稅收性質或者有重復征稅的稅種,該停征的停征,該合并的合并征收;明租,要與土地出讓金收取方式的改革同步進行,從一次性收取的批租制改為分年收取(或者稱年租制),使其作為地租的性質更加明確;清費,是清理整頓各種收費,只收必要費用,杜絕亂攤派、亂收費、以費代稅。(□吳睿鶇 河北 稅務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