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社會和諧要求,要把實現社會公平正義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堅持讓廣大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要綜合運用多種手段,依法逐步建立以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分配公平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公平保障體系,妥善協調社會各方面的利益關系,使各個社會階層與群體都能享有應得的權利與利益,都能在和諧社會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做到各盡其能、各得其所,和諧相處。十六大以來的實踐表明,通過政策導向和制度安排,消除過大的貧富差距,使廣大人民群眾的生活水準同社會發展的總體水平大體同步,最大限度地滿足人民群眾的基本需求,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
四、堅定不移地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斗,是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
要實現現代化建設第三步戰略目標,到本世紀中葉基本實現現代化,把中國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國家,小康社會是必經的承上啟下的發展階段。只有具備足夠的經濟總量、相應的綜合國力和較高的人民生活水平,才有基本實現現代化的物質基礎和國力前提。
我們已經總體上實現了小康,但現在達到的小康還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發展很不平衡的小康。人均GDP還未達到2000美元,還有相當比重的人口未進入小康,還有2000多萬人的溫飽問題沒有完全解決,城鎮也有一批人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線之下;已實現的小康指標主要是經濟方面的,政治、文化、可持續發展能力等方面還有差距;城市與農村,東部與西部,不同收入群體之間發展水平很不均衡。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是我們黨和國家到2020年的奮斗目標。我們要努力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使經濟更加發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進步、文化更加繁榮、社會更加和諧、人民生活更加殷實。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要堅持共同富裕,讓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馬克思主義告訴我們,分配決定于生產,反過來又作用于生產,對生產力的發展起促進或阻礙作用。如果分配不合理,分配過程和分配結果違背共同富裕要求,就違背了社會主義的本質,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創造性就不可能得到充分發揮,全面小康社會也不可能建成。胡錦濤同志指出:“人民群眾既是先進生產力和先進文化的創造者,又是其成果的享有者。”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成果,無論是物質成果還是精神成果,都應該為最廣大的人民群眾所共享,都應該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這是全國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要以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重點,使經濟發展成果更多地體現到改善民生上。要努力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使社會保障體系比較健全,社會就業比較充分,家庭財產普遍增加,人民過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會主義民主更加完善,社會主義法制更加完備,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實,人民的政治、經濟和文化權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健康素質明顯提高;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增強,生態環境得到改善,資源利用效率顯著提高,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推動整個社會走上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并使這一目標真正體現在人民群眾的生活之中,成為人民群眾實實在在的生活感受。
(編輯:王晶 來源:《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