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環球在線消息:中國吉林省敦化侵華日軍遺棄毒氣彈受害者17日向日本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日本政府給予兩名原告6600萬日元(1美元約合107日元)的賠償。
當天上午,4名日本律師替中國原告向東京地方法院遞交了訴狀。訴狀說,日本政府在中國部署和遺棄當時國際法禁止使用的化學武器,致使時年12歲的周桐和8歲的劉浩兩名原告受到傷害。日本政府承認這一事實,卻沒有對受害者采取賠償等救濟措施。原告提起訴訟,就是為了要求日本政府履行賠償責任。
2004年7月,4名兒童在吉林省敦化市一條小河里洗澡時發現一枚炮彈,其中周桐和劉浩接觸到了彈體中流出的液體,于是手腳等部位出現紅腫潰爛。此后,日本外務省發言人說,敦化市發生的毒氣彈傷害事件是由當年日軍遺棄的化學武器引起的。
目前,周桐受到咳嗽等癥狀折磨,無法堅持上課而退學;劉浩視力嚴重下降,時常感冒。(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