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自2009年一直禁止外國人收養柬兒童,但日前恢復了與美國的收養兒童協議,美國公民明年1月1日起可申請領養柬埔寨兒童。
柬埔寨王國外交與國際合作部國務秘書隆威薩洛與美國兒童事務特別顧問蘇珊·雅各布會面后29日向媒體發布了這一消息。隆威薩洛說,柬埔寨限定每年200到300名8歲以下兒童接受美國公民的領養。他說,這不是“買賣兒童,而是為他們找到更好的未來”。
隆威薩洛介紹說,柬埔寨2007年加入《海牙跨國收養公約》,但2009年柬埔寨禁止外國人收養柬埔寨兒童。同年12月,柬通過立法打擊販賣兒童,嚴禁從收養兒童中獲利,并對違法者處以嚴厲懲罰。柬埔寨還規定只受理正規公務人員領養兒童的申請。
據悉,柬埔寨迄今共有4000到5000名兒童被外國人收養,這些外國人來自美國、意大利、法國、澳大利亞、德國和英國。
《海牙跨國收養公約》1993年在荷蘭海牙簽署,首次制定了收養兒童的國際標準。
(來源:新華網 編輯:周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