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文化”盛行 不能僅從制度找原因
“今天喝酒不努力,明天努力找酒喝。”廣西一名縣委書記坦言,真正好酒的干部很少,但為了維持“圈子”,有時候沒辦法不喝。甚至如果幾個星期不參加這種吃喝,就會感覺被邊緣化了。媒體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公款吃喝,一度是部分人的“為官之道”。(5月18日《瞭望東方周刊》)
一部分官員總是把自己說得很委屈,什么自己本來并不好酒,可是若不喝酒,項目跑不下來,資金難以劃撥,工作開展不了,一句話:“沒辦法不喝”!好像公款吃了、喝了,自己也成了頗有幾分悲壯的英雄了。早在2009年,深圳市一名警長席間喝了大量洋酒軒詩尼導致猝死,還被單位申報為烈士。那么,“酒文化”盛行,真的都與制度有關(guān)嗎?
不可否認,“酒桌辦事”在時下的中國確有一定的市場,很多看上去剛性的原則、堅守的底線,只要酒杯一端,皆可通融,甚至大幅放寬,全無壁壘。長期以來,酒往往成了推動交際的高效潤滑劑。傳統(tǒng)的“酒文化”在與現(xiàn)實經(jīng)濟社會緊密融合的同時,也找到了看似最為合理的理由。
不僅如此,有人還努力從制度層面尋找原因,將公款吃喝歸結(jié)為制度的擠壓。凡此種種,若非誤讀,那就是故意裝聾作啞,在肆無忌憚的饕餮中為自己找回一點道德的影子,作為遮掩丑態(tài)的幌子。
首先,此種風氣的養(yǎng)成,并非完全是什么制度之弊,而與官員自身能否保持必要的節(jié)制有著很大關(guān)系。誠然,上級部門掌握著極大的資源配置權(quán)力,其間,也不排除具體的官員擁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quán)。然而,這并非意味著下級部門的官員就應(yīng)該不擇手段去進行贖買,乃至過分爭奪。個體的官員、個別的地方,或許無法改變整體的局面,但卻不應(yīng)該以更激進的姿態(tài)加入其中,獵取利益。
這樣的表述,可能有人會認為是站著說話不腰疼,不過,只要稍稍一想即可明白,既然我們都在抱怨風氣的敗壞,可是否有人認真想過,風氣到底是什么,都是別人的事情嗎,你自己做了什么?同屬中國傳統(tǒng)文化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恕道”,何以在一個功利化日益盛行的社會里日益稀薄了呢?
其次,退一步講,按照現(xiàn)行的“酒文化”邏輯,大家都去拼酒,都去醉生夢死,其實際效用也必將遞減,乃至于歸零。是啊,喝酒誰不會啊?動輒拿制度當做飲酒的借口,最終傷害的還是官員的形象、政府的權(quán)威。不僅不可能讓制度松動,甚至可能徹底走入無解的死胡同。
更何況,任何制度的改變,同樣離不開具體的個體努力。事實上,隨著這些年法律法規(guī)的完備,依法行政已成共識,相應(yīng)的,個別官員資源分配的自由裁量權(quán)也在逐步縮小。在這種情況下,依然照搬以往那種“拼酒故事”,并不足取,也難以奏效了。
其實,如果每一個官員都能從自我做起,多一些節(jié)制,少一些放任,勉力做事,戮力而為,真正從公共利益出發(fā),而不是東找西找找借口,大吃大喝,將酒桌當公案,又怎么可能開展不了工作了呢?
惟愿那些嗜酒的官員接受傳統(tǒng)“酒文化”中的精華部分,摒棄那種過于功利、過于放任、過于悲壯的訴求,歸于平淡,歸于自然。將精力和思想多放在民眾上、工作上,“小酒怡情”,“醉翁之意不在酒”,這樣的飲者或許才能真的讓人敬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