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新社消息,沙特一名“腦殘粉”1月2日被當地法院判處入獄3個月并被鞭打80下的刑罰。原因是他在社交網站推特上誹謗自己偶像的競爭對手通奸。
沙特媒體援引判決書內容稱,這名沙特人的罪行是在推特上指責一名科威特籍歌手通奸,但卻未能提供確鑿證據。判決是依據伊斯蘭教法做出的,該教法規定誹謗他人進行婚外性行為的人需要接受鞭刑處罰。2011年9月,沙特一名婦女曾因違反該國不準女性駕車的禁令,而被判處鞭刑10下。
除了被判鞭刑和入獄3個月外,這名“腦殘粉”還要繳納2700美元的罰款。據悉,他不僅在推特上造謠他人通奸,還偽造了多張以那名歌手為主角的淫穢照片。
推特在沙特阿拉伯廣受歡迎,據一家美國經濟網站調查顯示,約有41%的沙特人使用推特與他人交流。
(來源:中國日報 記者 張帆 編輯:柳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