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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人口計生委:符合兩條件 女方可享135天產假 2012-07-05 09:55
產假到底是休90天還是135天?近日,福州的小李和小麗夫婦準備迎來他們的第一個寶寶,卻因為對職工休產假的相關政策不了解而煩惱。福州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工作人員為他們詳細解讀了相關法律法規,解開了他們心中的疑惑。 福州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工作人員介紹,小李和小麗于2009年結婚,結婚時小李30周歲,他的新娘小麗26周歲。不久前,小麗懷孕了,但她在向所在公司咨詢了有關休產假的問題后,產生了疑惑。 根據《福建省企業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女職工產假為90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墒撬救肆Y源部的大姐卻告訴她,她可以享受135天的產假,而且她的丈夫還有7日至10日的照顧假?!澳敲?,我的產假到底是休90天還是135天呢?”小麗問道。 福州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工作人員解釋,根據《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晚育又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女方產假為135日至180日,男方照顧假為7日至10日。小李和小麗夫妻完全符合晚育的條件,只要他們夫妻自愿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女方產假為135日至180日,男方照顧假為7日至10日,而且在他們的產假、照顧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晉升。 案例點睛 《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八條規定:男二十五周歲、女二十三周歲以上結婚為晚婚。一對夫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生育第一個子女為晚育:晚婚后懷孕生育;女方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男方三十周歲以上生育。 《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晚育又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女方產假為一百三十五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顧假為七日至十日?;榧?、產假、照顧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晉升。 來源:福州新聞網 編輯:林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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