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5月29日從全市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獲悉,重慶將于8月1日起正式實施“營改增”改革工作。“營改增”消除了重復征稅,并將二三產業的抵扣鏈條打通,實現由“道道征收、全額征稅”向“環環抵扣、增值征稅”的轉變,將大大激發企業采購現代服務的積極性。
據介紹,我市“營改增”試點涉及領域為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其中現代服務業包括研發和技術、信息技術、文化創意、物流輔助、有形動產租賃、簽證咨詢和廣播影視作品制作播映等7個領域。在現行增值稅17%標準稅率和13%低稅率基礎上新增11%和6%兩檔低稅率,其中交通運輸業適用11%稅率,部分現代服務業適用6%稅率,有形動產租賃適用17%稅率,小規模納稅人按3%征收率計征。
計稅方法原則上適用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即: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增值稅簡易計算方法,即: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據財稅部門的摸底調查和靜態測算,“營改增”試點行業在我市涉及納稅人3.2萬戶,試點后納稅人稅負持平或下降的有3.1萬戶,占到96.9%,減稅額11.3億元。有1000戶的納稅人稅負會上升,總體情況與先行試點省市基本一致。
據了解,稅負增加的企業主要集中在陸路運輸、水路運輸、有形動產租賃以及物流輔助服務等行業。為此,我市將實行過渡期臨時扶持政策,增稅的8.4億元將由地方財政補助企業。
我市“營改增”試點工作在本月底完成動員部署后,將從6月1日至7月31日模擬運行,8月1日起正式實施。我市將按照全國擴大“營改增”試點工作精神,倒排工期,整體推進,確保新舊稅制順利轉換和平穩運行,做好征管交接,明確試點納稅人認定標準,規范工作流程,健全完善配套措施,做好跟蹤評估,有效防范改革風險。
名詞解釋
“營改增”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改革,簡稱“營改增”。在現行稅制結構中,增值稅和營業稅是最為重要的兩個流轉稅稅種,二者分立運行。增值稅征稅范圍覆蓋除建筑業之外的第二產業,而第三產業大部分行業課征營業稅。但由于對貨物和服務分別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導致重復征稅問題變得越來越突出。
“營改增”改革就是解決服務業和制造業稅制不統一的問題,消除重復征稅。
財稅專家們認為,“營改增”不僅是實施結構性減稅的途徑之一,還有利于推動企業優化經營管理模式,促進社會分工和協作,支持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是促進我國經濟結構調整和企業優化升級的一項重要舉措。(記者張珺 實習生趙偵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