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廣東展翠食品有限公司的總經理歷數了“一顆糖”在國內銷售的種種費用,“進場費”,“管理費”,“人工費”等等,“發貨往往還要有60到90天的押款期,這里面太復雜了。”相比之下,他曾目睹過日本一家大客戶的物流體系,那種精準的成本控制和投放效率令他不得不承認“國內差距太大了。”
山東銀鳳股份有限公司進出口處的靳紹祥向記者表示他們內銷和外銷的產品不同,但是業內普遍存在內銷成本過高的局面:“1000塊的產品,國內上架之后都要到3000到4000元。而且很多商家規定,營業額達不到一定的量,廠家還要自己‘吃進’一部分產品,企業只要將一部分壓力轉嫁給消費者。”
間接稅賦抬高社會總成本
為企業減稅可間接令消費者受益
在生產廠家眼中“不太地道”的渠道商也有自己的苦衷。“別看一家小店,各種稅費不少,還有各種各樣外來的壓力。”一位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很多人反映超市、零售店阻礙品牌企業發展,為什么?有時候并不完全是渠道商自己的意志。政府看到一家企業在自己的地方賣,但是稅收卻不交當地能滿意嗎?”據他透露,有的地方政府就會“千方百計”讓企業在當地設立分點,才能進入當地的渠道銷售,政府的稅收上來了,可是每個點的設立必然帶來行政成本的提升,還不就傳導到了消費者身上。
而國內各種商家五花八門的上架費、促銷費、店慶費等等也都是為了應對商品流通中的各項稅負。銀河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左小蕾表示,同樣的成本,同樣的產品,如果產自中國國內,即使算上“出口退稅”的部分,也不該出現高于國外市場兩倍的情況。國內商品價格被推高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于,藏在商品里由消費者埋單的額外交易成本,最大的交易成本就是稅負。美國的商品往往會標明價外稅,中國的商品,消費者只能看得到最終價格,卻看不到價格中有多少隱身的間接稅。
曾任世界銀行、非洲銀行非洲項目協調員的獨立學者劉植榮表示:“2010年73202.3億元的稅收總收入中有65882.07億元是由企業交給政府的,而這些稅都要攤派到產品的價格上,最終由消費者交納。”據計算,在企業交納的65882.07億元的稅款中,增值稅和消費稅為37650.95億元,占企業納稅總額的57%;企業所得稅為12842.79億元,占企業納稅總額的19%;營業稅為11157.64億元,占企業納稅總額的17%,這幾項稅占到企業納稅總額的93%,全國稅收總額90%的稅都附在各種商品的價格里,最終由消費者承擔,這就造成物價過高,導致低收入群體對物品的消費量減少,造成內需不足,企業面臨生存危機。
劉植榮認為:“由于窮人消費支出占收入的比例大,富人消費支出占收入的比例小,也就是說,由企業交的這些間接稅是累退的,收入高的人納稅比例小,收入低的人納稅比例大,這會加劇貧富差距。中國必須改變這種不公平的稅制,為企業減稅,實際上就是為所有消費者減稅。”
■南方日報記者 鐘嘯
來源:南方日報 編輯:段若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