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美容美發、婚紗攝影、健身減肥、洗浴游泳、汽車美容等行業的店家紛紛推出了先付款后服務的“預付款消費”,即以購買貴賓卡、會員卡可享受不同檔次的優惠、折扣來吸引消費者,消費者則以整存零取的方式消費。
其實,這種看似價廉物美的消費并非個個“明明白白”、“貨真價實”,有的甚至暗藏陷阱。遇到陷阱時,消費者應如何應對呢?
“玩失蹤”,消費者可選擇連帶賠償
【案例】
2010年元月,安琪將自己所經營店面的一半,轉租給李某用于商業洗車。從2010年7月起,寧玫等27人分別根據李某的經營廣告,辦理了洗車卡:存200元可洗車15次,而不辦卡只能洗10次。2011年元月,寧玫等發現李某一夜之間突然“失蹤”了,店門口告示上寫明因租賃合同到期而停業,敬請各位顧客諒解,可大家均沒有洗足15次,怎么能就一句諒解了事?
【點評】
許多人認為,雖可要求李某賠償損失,但由于尋找李某存在麻煩,只能自認倒霉。其實不然,他們可直接要求安琪賠償。因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消費者在展銷會、租賃柜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展銷會結束或者柜臺租賃期滿后,也可以向展銷會的舉辦者、柜臺的出租者要求賠償。”
而《租賃柜臺經營活動管理辦法》第二條則指出,租賃柜臺經營活動是指商業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將自有或者自用的部分商業柜臺及相關的營業場地和設施交由其他商業企業、生產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從事經營活動,并收取一定租金或者報酬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