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狀:低價中標 高價變更
上虞章鎮鎮新南村村干部至今都在后悔,要是當時能仔細點,或許今年就不會受到這么嚴厲的懲罰了。因為村內高山山塘整治工程變更率高達177%,這個村被上虞市紀委發出預警,全市通報。
高山山塘是新南村的小水庫,因多年未修,2011年,村里提出要對其進行整治。
當年7月,紹興市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受上虞市水利工程管理所委托,派兩名設計人員前往實地勘測,根據山塘存在的問題,設計了方案。
當年12月2日,通過公開招投標,上虞農發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23萬元的價格中標,低于預算造價近4萬元。
施工開始沒幾天,山塘一側總是滲水,水泥剛糊上,就被水沖開。施工沒法進行。
“哎呀,這個得重新做設計。”上虞市和章鎮鎮的水利專家重新踏勘決定,工程需停工,并對整個坡體工程進行重新設計變更。
2012年10月,上虞市水利設計院重新繪制工程施工圖,同時,變更工程造價預算書出爐,預算價42萬元,變更率高達177%。
在變更審批過程中,177%的數據引起了上虞市農村集體經濟審計中心的注意,立即暫停對其審批通過。審計負責人認為,一些變更理由看起來合理,但其中不乏設計方、施工方,甚至一些村干部相互勾結、自導自演。
“有些人以為,監管好招投標,工程就不會有問題,其實施工中的變更才是更大的貓膩所在。”上虞市紀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在投標時,一些人故意將標價壓低,最后卻找種種借口,實施工程變更,提高造價,比如有的工程建造書后居然附了20多張變更單。”
從2013年開始,上虞市紀委決定,除不可抗力外,村級整體項目工程變更率不得高于合同價的20%;超過的,取消該項目獲得上級補助的資格,并暫停設立該村下一年度的所有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