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控設備還需強化管理
未備案私設監控設備情況仍存在,須制度明確監管責任人
哪些場所屬于安裝監控設備范圍?《重慶市社會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可作借鑒。該《辦法》規定,在城市主干道、重要交通路口等公共場所,重要新聞單位、重要交通設施、電信郵政金融單位、大型文體場所等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必須安裝,此外,對歌舞娛樂場所的入口、主要通道也作了強制性規定。具備條件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居民住宅小區,可根據治安防范的需要自愿安裝。
據了解,對公共場所的探頭安裝、管理較規范和嚴格,但商場、超市、賓館等自裝監控的管理卻存在隱憂。按照一些地方的規定,安裝監控系統需要到公安機關備案,同時要確保系統安全運行,公安機關做到日常監督檢查。但現實中,僅“備案”一點就很難做到位,存在不少私設監控設備的情況,這在小超市、小服裝店等出現較多。
公共場所監控被濫用和曝光隱私的事件也接連不斷,如“上海復興中學教室親吻監控視頻”、“深圳地鐵工作人員泄露戀人擁吻監控錄像”等。智能手機的普及,以及微博等自媒體的發達,使很多公共場所監控拍下的畫面被傳到網上,導致普通人生活受到干擾。
公共場所設置監控設備,需要注意什么?“一些公共場所設置的監控視頻沒有對公民進行有效的提示,也出現一些問題?!焙幽鲜∪舜蟪N瘯ㄒ幪庁撠熗窘榻B,他們通過《條例》明確規定,在公共場所設置視頻監控系統,應當設置明顯的標示,提醒公民規范言行,避免隱私泄露。
王旭指出,要合理規范使用還必須明確安裝監控的主體、要求申報安裝理由,同時明確監管監控設備的責任人,保障被監控人的權利。“有權獲取信息不等于有權公布信息。在什么情況下才能將監控信息予以社會公開,誰來公開,公開的程序是什么,尤其是是否要對被監控人予以事前告知并說明理由,允許其陳述、申辯、反對公開,這些都缺乏制度設計,容易造成侵權。”王旭說。
劉萬福認為,法規應從設置場所、圖像保管方式、圖像使用規則及相關法律責任等方面制定完整科學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