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Jr. 1929-1968)曾在著名的《伯明翰獄中書》(Letter from Birmingham Jail)中談及黑人在美國受歧視的情況,其中有這樣一段文字:...your first name becomes "nigger", your middle name becomes "boy" (however old you are) and your last name becomes John...有一本書所提供的譯文是:你的名字變成“黑鬼”,你中間的名字變成“小子”(不論你年紀有多大),你的姓氏變成“約翰”……
“黑鬼”不難理解,nigger是英語中對黑人侮辱性的稱呼;“中間名字變成小子”就有點令人費解,中國讀者會以為“中間名字”有什么特殊含義;至于“姓氏變成約翰”就更不知所云了。
其實,造成這種誤解的原因,是譯者不了解“John”所指代的含義。John是英語中一個常見的男子名(不用作姓氏,family name)。除名字外,John在英語中還有許多習慣用法,如:
Just put your John Henry on the back of the check即“在支票背面簽上名”。John Henry指親筆簽名(美俚)。
Square John指“誠實可靠、奉公守法,或不吸毒的人”。
John Doe是訴訟程序中對不知真實姓名的當事人的稱呼。如:
The alarm went out for a John Doe who might have a bomb with him.
已發出警報,大家注意一個可能帶有炸彈的家伙。
See John的意思是“上廁所”(廁所也叫做the John loo)。
此外,還有大家熟悉的John Bull(約翰牛)——英國人的綽號(美國人的綽號是Uncle Sam,澳大利亞人是Bill Jim,而Ivan Ivannovitch則泛指任何俄國人);或是Dear John letter——女子寫給未婚夫或情人的絕交信。
有趣的是Johnny(John的昵稱,亦拼寫成Johnnie)也可指普通人,如Johnny on the spot指“隨時可以找來幫忙的人”;Johnny Raw的意思則是“新手”。可見,John就是指沒有身份、沒有地位的無名小卒。
在英美人的名字中,中間名字大多是教名,常有寓意或體現其家族地位。在口語中,也可以用“中間名字”指代某人的特點或長處,如:
Don't worry,discretion is my middle name.
甭擔心,我一向謹慎。
英美人的姓氏也有講究,姓氏通常能明確表明一個人的家庭背景。英語中的尊稱往往是在Mr./Miss/Mrs.等后面加上姓,如果說某人姓“John”,實際上意指某人沒有任何地位可言。
句中“your middle name becomes 'boy'”的意思也表示“某人沒有任何地位”。英語boy一般是人們對旅館門口服務員的稱呼,比漢語的“伙計”還要低下。
小馬丁·路德·金的那段文字表現了種族主義者如何通過稱呼來羞辱黑人,翻譯時不能僅僅“忠實”地照搬“名字”“中間名字”“姓”等字眼,應當表達出文字所體現的內在含義。
因此,筆者認為原文不妨譯為:“……人們要么叫你‘黑鬼’,要么叫你‘小子’(不管你年齡多大),要么干脆不稱呼你任何名字,連姓都不稱,就好像你根本沒有名字……”
相關閱讀
(來源:21世紀英語 作者:陳德彰 編輯:崔旭燕)